重要作業時程
| 作業項目 | 內容 | 預計時程 |
| 作業規範公告及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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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公告日起日至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止。 |
| 完成合作意向書或供應鏈申請切結書簽訂及繳交公司產品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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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執行單位通知業者符合資格日起10個工作天內完成合作意向書或供應鏈申請切結書簽訂。 |
| 執行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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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獲選業者名單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(星期一)。 |
| 成果擴散及追蹤 | 獲選業者於115年應配合執行單位辦理後續成果擴散及追蹤活動,且於期限內提供本年度活動參與成效及滿意度調查等資料。 | 115年12月1日(星期二)至12月15日(星期二)。 |
註1:以上作業項目為預計時程,執行單位得依實際執行彈性調整時程。
註2:獲選業者須提供用印合作意向書正本一式2份,並於期限前掛號郵寄至:104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6號6樓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行銷所。
